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,构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,在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,但小微企业融资难也是不争的事实。
当前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。一是融资难。小微企业实力薄弱、经营效益较差、负债率较高,而且企业财务不规范、分布散乱、数量多,很难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。二是融资贵。金融机构往往青睐规模较大的企业,小微企业则很难获得银行贷款。在此情况下,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取得短期资金,以求得生存与发展,昂贵的借款成本必然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。三是融资乱。小微企业往往是以非正规的方式进行融资,主要通过创业者个人的储蓄、亲朋好友的借贷、企业职工的内部集资,个人资金涌向了高利贷市场。四是融资险。由于小微企业经营利润低、融资渠道单一、融资环境差、融资成本高,加之参与高利贷的借贷,小微企业既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,又聚集着一定的融资风险,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,小微企业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胁。五是抵押弱。小微企业一般缺乏有效的资产为贷款担保,导致贷款难上加难。
改善融资环境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首先,要为小微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,降低门槛,减少审批事项,着力落实长期的优惠政策,对新建的小微企业要减征或免征税负,减少企业在成长期的资金压力,培养长期税源。其次,加大财政资金投入,不断加大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规模,改善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,坚持普惠原则,扩大小微企业的受惠面。再者,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,政府要建立起小微企业服务体系,改革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,扩大减免税范围,提高固定资产的折旧率,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政府培训、咨询等服务。
强化企业管理,不断改善企业自身融资条件。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,规范企业经营管理。同时,企业应加强管理、谨慎经营,坚持稳步、健康的发展方针,努力降低生产成本,不断提高生产效益,并且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,加快科技创新,优化调整产品结构,不断提高产品质量,以此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扩大市场占有率。
加快金融创新服务。与大型银行相比,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具有审批流程短、资金到位快、形式灵活等优势。政府应积极鼓励小型金融机构发展。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、社区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,增加服务覆盖面,补充大型金融机构服务的盲区。要大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,在合法、合规的前提下,积极创新和规范民间借贷,阳光化运作。
加大金融监管,完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。金融机构在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时,要建立起一套健全、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,规范对小微企业的征信、评级以及信息发布,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,使金融机构能积极主动地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让小微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健康发展。
拓展融资渠道,激活民间资本。基层金融机构在资金来源、征信渠道、避险机制、盈利交易等方面具有低成本交易的优势,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力量。鼓励现有的金融机构在社区乡镇设立分支机构,结合基层实际,在金融产品精细化、个性化以及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上加大力度,尽量满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。成立服务小微企业、个人创业及农户经营的民间融资机构,鼓励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,使民间借贷由“地下”转到“地上”,加快合法化、阳光化进程。